2024 文化科技國際合資或合製支持計畫作業要點

前言
科技技術的突破與發展,給予文化內容和敘事創意超越想像邊界的能量,文化創意與數位科技之間融合的趨勢,共同創造並探索存在於未來的敘事方法。臺灣擁有亞洲最自由開放的創作環境、資通訊產業生態系完整,是全球網路設施便利且應用發達的國家,而且近年在文化科技國際競賽市場中表現傑出。「2024 文化科技國際合資或合製支持」計畫,目的為鼓勵國際合作,透過跨國結盟摸索敘事創新或技術融合的當代發展,進一步促進文化內容的未來可能。


提案類型
創作者提出之計劃可為以創意內容為核心,透過與科技技術融合,表現之創新(Innovation&Interactive)敘事創作、藝術展演、互動體驗之提案。其內容形式、體驗方式及科技技術說明如下: 

  1. 提案內容形式不拘,可為: 
    1. 包含但不限於敘事展演互動之內容製作提案。
    2. 可藉由數位技術設備載體環境場域表現新型態使用者體驗之文化內容製作提案。
    3. 需與文化內容,包含影視、音樂、出版、ACG(動畫、漫畫、遊戲)、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時尚設計等,或其他類型之文化內容相關領域。
  2. 提案作品呈現體驗方式不拘,可為互動式、多人連線、AR、VR、MR、體感、沉浸式聲音和複合式內容場域體驗等;
  3. 提案作品融合之科技技術不拘,包含但不限於擴增實境(AR)、虛擬實境(VR)、混合實境(MR)、遊戲引擎(Unity/Unreal)、大數據(big data)、人工智慧(AI)、感測技術(sensing)、體感(haptics)技術、偵測追蹤(object tracking)等。

 

申請資格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教育機構(大專校院、學術研究機構)、博物館(包含文物典藏及文化內容保存等)機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財團法人限文化部捐助設立者;行政法人限文化部監督者。

 

提案條件

  1. 須為臺灣與國際間共同合資或合製之提案、且臺灣為提案作品之出品國之一;
  2. 提案企劃已進入製作階段者,並於受支持核定起15個月內可完成製作之提案;
  3. 提案之申請主題、題材及長度不拘,惟提案內容以具臺灣元素(題材或製作)為佳
  4. 提案企劃之 30% 總預算已到位者為佳。

 

支持額度

  1. 每案支持金額度以新臺幣 500 萬元為上限(實際金額以評審小組核定並公告為準);將支持3~5案
  2. 本案之支持金額,不得逾企畫書所載之預估製作成本之 49%;
  3. 本支持金不得使用於以下項目:
    1. 購置機械設備、作業系統、工具軟體、智慧財產權等有形或無形財產,及空間裝修或修繕等資本支出。惟機械設備租賃費用則不在此限。
    2. 房屋租金、空間管理費、行政管理費。
    3. 其他非執行提案計畫之必要支出項目 。
  4. 支持之經費依核定金額分二期撥款,第一期款為核定金額之60%,第二期款為核定金額之40%,撥款時程與需繳交之文件規定另以合約訂定之。


報名方式

  1.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17:00止(臺灣時間) (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
  2. 交件方式 : 至線上報名系統「https://dash.taicca.tw/brd/fci-2024/apply」註冊並填寫線上報名表,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文件上傳;
  3. 結果公布時間(暫定):2024年9月公告。

 

附件 (檔案下載)

  1. 2024 文化科技國際合資或合製支持申請要點
  2. 附件一:申請須知及應繳交資料、文件說明
  3. 附件二:共同提案協議暨代表推派同意書
  4. 附件三:預算規劃表範本
  5. 【懶人包】2024文化科技國際合資合製

 


聯絡窗口
專案信箱|grant.gm@taicca.tw  
嚴專員 ( Rae YEN ) |rae.yen@taicca.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