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場地租借規定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場地租用規定

一、緣由: 為有效利用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下稱基地)場域,在不影響基 地運作之原則下,提供基地活動空間「多元活動區」供租借使用,以充 分發揮功能及效益,特訂定本規定。
二、借用對象及優先順序
      (一)借用對象: 開放政府機關、民間單位及個人申請借用。以下對象經申請核可, 可免繳場地租借費用: 1.與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共同主辦、合辦或協辦活動者。 2.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進駐團隊。 3.嘉義縣立案表演藝術團隊。 4.嘉義文化科技產業聯盟成員。 5.嘉義縣政府各局處單位(需出具申請借用公文)。 6.其他經本局專案核定者。
    (二)優先順序:依活動性質,借用之優先順序如下: 1.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主辦、合辦或協辦之活動。 2.政府機關為執行政策辦理之活動。 3.推展文化科技創新相關性質之活動。 4.教育或公益性質之活動。 5.其他:依申請順序借用。

三、場地借用時段及費用:
    (一)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分2時段:上午9:00-12:30、下午 1:30-5:00,每時段場地租借費用新臺幣5,000元整。
    (二)假日:原則不開放,如有需求需專案申請。假日租借場地因非工作人 員上班時間,須另繳行政管理費每個時段5,000元整。
    (三)場地租借費包含水電、空調費用。 (四)如果使用時間超過申請時段,超過時間依照新臺幣2,000元/每小時 計算。

四、申請及繳款方式:
    (一)申請單位須於租借日至少10個工作日前,提交申請文件送基地審 查。
    (二)申請文件包含場地使用申請表、場地使用說明表、切結書及相關證 明文件。
    (三)申請案件經核可後,將以電話或書面通知借用單位,借用單位需於 借用日3日前繳納保證金及租金,完成繳納後方得使用場地。
    (四)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整,繳納資訊如下: 1.繳納帳戶:【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代辦經費專戶】 2.銀行代號:【0040679】 3.帳號:【067038095118】 4.可至金融機構匯款繳納。
 (五)場地租借費繳納資訊如下: 1.繳納帳戶:【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代收規費專戶】 2.銀行代號:【0040679】 3.帳號:【067038095126】 4.可至金融機構匯款繳納。

五、注意事項:
    (一) 借用單位不得擅自變更用途或再私下轉借。借用單位辦理之活動違 反原申請活動內容或違反法令行為者,本局得隨時終止場地借用, 借用單位不得異議。
    (二) 使用單位應負責維持場內之清潔,垃圾確實分類並做資源回收,使 用結束後恢復原狀。
    (三) 使用臨時燈光或設備,需先經報經場地管理單位同意後始得進行裝 設及拆除。
    (四) 使用期間因人為因素損壞之設備,借用單位應負賠償之責。 (五) 本局如須緊急使用基地場地時,得於使用日7日前通知借用單位變更 借用,若因此取消借用,則無息退還所繳納費用,借用單位不得異 議及請求賠償。 

場地申請:下載申請表格